2025年鄂尔多斯中考分招政策

更新时间:2025/7/15 11:35:05

2025年鄂尔多斯中考分招政策

分招指标分配办法

1.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招政策相关要求,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比例。2025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80%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学校。


2.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标准班额(50人)和毕业生数综合计算,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为依据。


3.分招指标计算公式:



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照公式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4.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根据公式计算的分招指标不足1人的,按1个招生计划下达,该招生计划为政策倾斜新增计划,不占用全市普通高中分招总计划。


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自治区示范性、优质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实际和本年度中考情况合理划定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控制线经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分招条件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22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在市内转学,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外来务工、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特别提示

1.620日,市教育体育局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公示不享受分招政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初一年级未参加阳光分班或分班后自行择校、调班、择班的学生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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