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5/22 13:09:22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教〔2022〕74 号)《南充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南市教体〔2020〕25 号)等相关要求,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强化招生过程管控,实现阳光规范招生,现就做好我市 2025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参加我市中考且分数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

(二)符合条件的艺体特长生;

(三)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折算后也不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 号)执行。

二、招生范围  

除下列经批准可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

(一)公办学校  

省级示范高中、白塔中学、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考生。

(二)民办学校  

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三区联招学校  

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安汉中学公费生可跨区招收一定比例考生。

(四)艺体特色(示范)学校  

省级示范高中、省级艺体特色(示范)等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

三、招生计划  

所有学校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计划(见附件 1)执行,班额不得超过 55 人。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安排  

1.模拟演练:5 月 17 日 08:00—19 日 18:00。

2.正式填报:6 月 19 日 08:00—21 日 18:00。填报时间结束,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以下简称“中考网”)志愿填报渠道关闭,考生志愿锁定,不得更改。

(二)填报方式  

考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登录中考网填报志愿。

(三)志愿设置  

志愿共分五个批次八个类别,每个批次或类别志愿只能选填一所学校。

提前批:艺体特长生。艺体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应在该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拟报考学校,如未填报该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

第一批:分两阶段填报。第一阶段卓越计划。南充高中顺庆、嘉陵校区面向全市,各招收 200 人;南充高中临江、高坪、文峰校区和白塔中学面向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各招收 50 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顺庆,各招收 50 人(公费生);阆中中学、西充中学、南部中学、营山中学、仪陇中学、宏德中学面向县域内,各招收 30 人。第二阶段设县域外、县域内两个志愿。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和白塔中学、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县域外、县域内招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面向顺庆招生。各校在县域外招生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的 1%(含卓越计划),在县域内招生为学校计划的 10%。南充高中在第一批次按计划录满。

第二批:民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南充道鑫双语学校、阆中川绵外国语学校、蓬安启睿实验学校非公费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填报该志愿前,需向拟报考学校咨询收费标准。

第三批:三区联招。顺庆、高坪、嘉陵三区所有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安汉中学公费生可跨区招生,各校在每区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5%。

第四批:各县(市、区)设置。各地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剩余计划和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等)在县域内招生。各地于5 月 15 日前在中考网内完成志愿设置。

(四)填报要求  

1.切实维护考生权利。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和家长自主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系统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和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2.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如有举报并查实,将按考试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五、志愿录取  

(一)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平台(中考网)组织录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唯一。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二)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

(1)普通类。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0 分,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于 6 月 18 日前上传至“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艺体特长招生名额。市直属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艺体专业测试和名单报送工作。省级示范高中对艺体特长生文化成绩有更高要求的,需于 5 月 31 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执行,提前及时告知家长和考生。

(2)高水平类。中考成绩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50分但特长突出的,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可调剂到相关专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①认定标准:体育类,参加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主办的年度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内的比赛获前八名或获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艺术类,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②申报流程: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初审学生资格条件,经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 月 20 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并提供身份证、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批申报对象为参加 2025 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达到认定标准的学生,于比赛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按第一批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三)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2.最低控制线。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学位供给等因素综合确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高学籍。

3.负面清单。凡被认定存在校园霸凌行为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考生,取消所有教育优待资格,并放入第四批最后一阶段录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存在校园霸凌等侵害学生权益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缩减学校当年招生计划。

六、报到注册  

7 月 3 日 18:00 前,新生在中考网内完成注册。已录取考生可持身份证到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或学校二维码扫描登记注册。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所有学校必须按照录取名册为新生报到注册,严禁任何学校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考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不得申报学籍。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到注册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审核。

七、调剂补录  

7 月 4 日 18:00 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市教育体育局发布补录公告,补录工作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加分及政策照顾  

(一)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 5 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市级加 5 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累加。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审核公示确认后,于 6 月 10 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南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281 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南人才办〔2020〕5 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关爱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0〕10 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 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 50 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 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即指标到校生),6 月 5 日前各地报送定向分配计划表(见附件 2)。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统一调配。指标到校生,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至少读满 2 年,录取时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 30 分内从高到低录取。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材料由各县(市、区)审核,录取时在县域内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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