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乌兰察布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5/7/17 13:55:42

招生录取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具有乌兰察布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不具有乌兰察布市初中学校学籍但户籍在乌兰察布市辖区范围,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拟招生9710人。
2.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实际,确定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务于5月15日前将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含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时间报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未备案的学校不得组织进行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须于6月1日前完成专业测试,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测试情况进行督导。
(三)招生范围
1.集宁一中(两校区)、市蒙古族中学、集宁师院附中(两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北师大集宁附中、集宁新世纪中学和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2.育英高级中学、衡水卓远中学、优加高级中学总计划和集宁新世纪中学、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剩余计划的15%面向旗县(市)招生,85%面向集宁区招生。
3.集宁一中、市蒙古族中学、集宁师院附中、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衡水卓远中学、育英高级中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高部)和市艺术高中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
4.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旗县(市区)招生。
(四)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
1.录取办法
(1)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符合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通过“乌兰察布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
(2)报考提前批次(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家庭经济困难专项计划)和第一批次统招(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市蒙古族中学<集宁一中集团化办学合作班>、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北师大集宁附中、集宁新世纪中学、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察右前旗新区学校和四子王旗第一中学)所列部分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应为B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应为C等及以上。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外语科目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只能报考专门开设日语或俄语科目教学的普通高中。
(4)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考生招生录取政策以自治区统一要求为准,报考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时,少数民族语文成绩计入总分。
2.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
市艺术高中和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其他学校面向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范围、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报考市直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报考县域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生所在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面向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招生40人、20人、20人和40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填报学校第一批次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凡被四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正式录取学生待遇一致,且免收三年住宿费);集宁新世纪中学、育英高级中学和衡水卓远中学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面向旗县(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招生30人、20人、20人(凡被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正式录取学生待遇一致,且免收三年学费)。申报程序如下:
①报名和初审。由考生自主申请,填写《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0日-7月12日到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资助中心报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信息初审。
②复审和认定。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对申报家庭经济困难专项计划的考生材料进行复审和认定。经复审、认定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在《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对应处加盖公章,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3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和《申请表》报至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报送无效。经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7月14日17:00前在“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③志愿填报和录取。考生根据公布的审核通过名单,正式填报志愿时可在“提前批次”对应填报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第一批次
①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市蒙古族中学(集宁一中集团化办学合作班)、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北师大集宁附中、集宁新世纪中学和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面向全市统招;察右前旗新区学校面向全市具有察右前旗户籍的考生统招,四子王旗第一中学面向四子王旗统招。
②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师大集宁附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滨河校区)面向各旗县(市区)分招。
(3)第二批次
市蒙古族中学面向全市招生;育英高级中学、衡水卓远中学、优加高级中学、集宁新世纪中学、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面向各旗县(市区)招生;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和市怀仁致臻综合高中在集宁区招生;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旗县(市区)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4)第三批次
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依据各职业高中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可填报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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